末世的无言歌——《路》

路

在《路》出版以前,科马克·麦卡锡对于中国读者的概念大概仅仅是《老无所依》的原著作者。《老无所依》这片子我没看,虽然被众多科恩兄弟爱好者捧得很高——我相信它应该是部好电影,黑白,冗长,有鸡肋的乏味,齿间还紧咬着坚硬的质感。总之它对我来说太过男人了且考验耐心和理解力,我想。
所以看到《路》的时候其实我是有一点不以为然和好奇混杂的复杂情绪的。你知道,大多数因为电影而热起来的小说引进版都是赶鸭子上架的圈钱杯具。我实在无法接受《潜水钟与蝴蝶》或是《我是传奇》那样杯具的翻译。不过《路》的介绍也实在让我有点心痒痒。核冬天。濒临灭绝的人类。前往南方海岸躲避严寒的父子(我发誓我真的没有YY……)。你知道末世情结实在是个难办的东西……呔,站在东京塔上的少年和擅长世界史的少女都给我走开。
其实我想过很久给这本书写书评应该怎么写因为我是那种太喜欢了就啥也说不出的人。如果可以的话我多想干巴巴地重复着“这本书真好看呀真好看,真好看呀真好看”直到被拖下场。科马克·麦卡锡,为数不多的对他的访谈中,有人称他为有柔嫩眼皮和暴力快感的隐士,而他的妻子的抱怨听起来简直令人发指:“我们在田纳西Knoxville一个挤奶厂住了近八年,每天只能在湖里洗澡。有人花2000美元让他去大学里讲讲新书,他说他要说的全在书里了。之后我们又吃了一个星期豆子。”
看过书扉页上他的照片,眼皮如何柔嫩倒不觉得,不过这种苦行僧式的生活与他的文风有着相辅相成缠绵互攻的关系。暴力快感这个词我认为用得甚好,不过在《路》这本书里,麦卡锡的笔,或者说刀亮给读者的并不是闪着微蓝幽光的刀锋,而是冰凉地滑行在皮肤上的刀背。荒凉破败的世界。严冬与雨雪。几度面临的弹尽粮绝,仅存的人类也几乎都相互残食。科马克·麦卡锡的笔触很现代,很戏剧,很细碎。很冰冷,很坚硬,很无情。他的叙述始终是平静的,局外人一般的,而简短的语句与话剧场景式的架构又使碎片般的文本具有了额外的张力。核战争的背景其实很是淡漠,前尘往事的描写也算轻略。而父子俩一路的跋涉则被聚焦,放大,构成了书的整本内容。麦卡锡只把这个贫瘠得令人绝望的世界心平气和事无巨细地展现给你看,把在其中郁郁独行挣扎前行的父子俩展现给你看。当他们被食人为生的人群追赶时,父亲把仅剩一发子弹的手枪交给儿子,作者用了这样几句话来描写:“如果他们找到你,你必须那样做。你明白吗?嘘,不许哭。听到我说的话了吗?你知道应该怎么做。把它朝上放到嘴里,动作要快,要用力。明白吗?不要哭了。你明白吗?”麦卡锡的功力可见一斑。
不过,尽管麦卡锡毫不留情地以冰冷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残酷的末世画卷,《路》里也有麦卡锡所擅长描写的枪、流血与暴力,但是更多的则是,即使以第三者的远观视角去叙述也深蕴于字里行间的父子深情,以及父亲身上满溢的坚忍和儿子不时流露的本性纯真。当然,当这些与生存的本能和残酷的现状相互碰撞时,更加令人感到深深的撼动。最终,儿子遇到了收留他的人群,总算是在结尾处抹上了些许希望和温情的色彩。
《路》通书基本都是简短的对话与相互之间无甚关联的场景串联而成,不厚道地说与其说是小说,我觉得其实有点剧本的感觉。根据这本书改编的电影也很快要上映了,不过老实说看了预告片以后,我觉得这电影要完……
麦卡锡的边境三部曲之中的《天下骏马》也马上要出中文版了,打算收。顺便,也许我也该去看看《老无所依》了吧XD

地海传奇

第一次听到《地海传奇》这个作品是宫老爷子的儿子的动画宣传,当时打出的标语中有说道这部作品是与《指环王》,《纳尼亚传奇》一起并称为世界三大奇幻。这样荡气回肠的宣传加上吉卜力一贯的强大让我很是激动,于是眼巴巴地等着动画上映。结果半年后外出租片,阴差阳错的租回了叫做地海传奇的电影,悲剧的男主,悲剧的编剧,悲剧的导演让我彻底餐具了。由于当时我还是高中生一名,能偷空看看电影已经是父母大人额外的恩赐了,根本就不用想着要去看看原著小说那么奢侈的事情,尤其是在我妈妈视小说为洪水猛兽的那段时间里。于是又悲剧的过了半年,再次偷偷的,在同学家看了动画版的地海传奇,其实应该叫做地海战记。老实说,对于没有原著基础的那时的我来说,真的觉得动画不错,但仅仅也就是不错而已。相对于看不太懂的好友,由于先前看过电影的我居然能对设定津津乐道,给她普及作品的世界观。看到这里,同学们可能就不耐烦了,明明是书评,为毛说这么多电影啊动画的题外话?嘿嘿,这是铺垫啊铺垫,转折就在后面,同学们加油啊。

那时我真的仅仅觉得地海传奇不错,可是和指环王比起来算不了什么。大学后,有次无意中在网上看到当年动画的评价,群众们纷纷表示动画连原著的同人都算不上,甚至连原作者都隐晦的表示了不满。这些负面的消息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有正赶上书荒,于是我上网进行了网购。这里就要说一下这部作品的结构了,原著一共分为六部,按顺序排列下来是:巫师、古墓、彼岸、特哈努、地海传说、地海奇风(如有误请指正,中文版目前只翻译了5部)。它们的作者叫做厄休拉·勒奎恩,科幻奇幻均有涉猎。中文版的地海传奇分为3本,均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在04年出版,第一部收录了巫师和古墓两个故事,第二部收录了彼岸和特哈努,第三部具体收录的是英文版的那部我不清楚,总之是由5个小故事组成。由于是04年的书,在网上邮购已经有一定的难度,我坚定地向淘宝奸商屈服了,买了高价书,不过虽然高价,却是物超所值,这是后话了,呆会儿再谈。

那么啰嗦完一干背景后,先感谢一下姐妹们坚持看到此处,鞠躬!

说道这部作品,从快递哥哥手中接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撕去包装,开始如饥似渴(误)的阅读了。整整三天的闲暇时间,全部花在了它们身上。当看完的那一刻,我默默地合上书,拉开抽屉,对着里面放着的地海战记的碟片,默默地比了一下中指……这个时候大家应该想到动画和原著的之间的差别有多大了吧,真是个餐具。曾经的评论说动画连原著的同人都算不上(看!我呼应前文了吧~),实在不为过。地海传奇的世界设定,故事情节,人物塑造确实是世界一流奇幻的水平,看过后,我觉得比之指环王不差分毫(个人之见,拍砖不要打脸)。地海世界是由海和小岛组成,它的形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人们口口相传。在文字出现后,关于它的记述最早出现在《天地万物创始歌》中:

在明亮的大敌出现之前,在海神赛戈伊

开创海岛之前,

黎明之风吹荡着海面……

 

无言之中寻词语,

黑暗之中求光明,

死亡之时盼新生:

飞鹰展翅云光闪,

茫茫天空任飞翔。

 

有生于无,

末起于端,

此道有谁识?

我等惟知,

有无之间有通道,

欲进乃需离开。

在复苏归来的万物中

最古老的守护神,赛戈伊……

 

在泡沫中明亮的大地奔突而出。

 

这就是地海的诞生。

地海传奇这整个故事讲述的就是“双面”,生与死,光与影,取与舍,混乱与平衡。这一切就像手心手背一样,不能分离,但却又不能融合。地海世界的发展也是遵循这这样的规律,拥有魔法的人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认识自己,改变着自己,改变着世界。人们与自然斗争着,与魔法斗争着,与黑暗斗争着,与人斗争着。巫师口中喃喃的念着万物的真名,小心而努力的维持着世界的平衡。书中主角之一的雀鹰,战胜了自己的影子,成为了地海世界最高的超级大男巫(容我囧一下这个翻译),救出了被禁锢在黑暗墓穴中的少女,带着地海未来的年轻的王奔赴黄泉之地,关闭惧怕死亡的巫师打开的生死之门。雀鹰战胜了他,将年轻的王子阿仁,送上了地海之王的宝座。但他自己却失去了魔力,回到出生的岛屿,年过中年得他和当年他解救出来的少女一起,为了一个能化作龙的孩子,特哈努,努力与混乱的世界抗争。这便是地海传奇的主线,当然在中文版的第三部中,还收录了一写迷人的小故事,其中的一些可以触到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虽然这么说很俗气,但是我还是要说),让你既温暖又感慨。

既然是书评,我也要负责任的报告一下书的情况。每篇故事是由不同的人来翻译的,有人名不统一的地方,也有相当不像样的翻译。人民文学的译文作品毕竟比不上译林的,很多地方的翻译相当的拗口,就是那种完全照着英文思维方式翻译而没有一点文化上的转化,读起来相当费解。这一点上要扣分。其次就是本书的装帧,那个,不说什么好了,大家见照片。

地海传奇

书评写成这样,我真是对不住捧场的各位姐妹,不过第一次总有不周到的地方,多多谅解,还是那句话,拍砖不要打脸啊,本来长得就不好看了哇唬!

文情并茂,人史齐彰——《武汉大会战内幕全解密读后感》

很厚重的一本书,封面挺刮,装帧精美,印刷清晰,纸质优良,更难得可贵的图片详实,分辩率颇高,就其15元的四折价格而衡量,物超所值四个字是挨边的。

书的扉页上即醒目的标出了武汉大会战的作战日期,参战兵力,作战结果以及意义。对于一场鏖战五个月,中方参战兵力一百万,日方三十五万,最后中国军队伤亡四十万人,日军伤亡十万人的激战,这本仅为三百二十六页,又有着诸多图片的书如何承担,如果仅仅是罗列史料,可能也不负于内幕与解密两词,但我恐怕会在读后就束之高阁,仅仅在需要查一些资料的时候再请将出来。

这本书,从个人感觉上来说,作者陈道阔的文笔是足够老练也是足够灵动的,他给读者呈现出来了尽可能全面而完整的历史图景,同时恰到好处的流露与抒发了个人情怀。

作者是善用比喻的,也擅用白描,既然写得是武汉大会战,那就离不开战争场景的描写,一些出彩的句子与篇章俯拾皆是,使人在阅读的时候,身临其境:

写白刃格斗:“阵地上暴起一片金灿灿的脊梁”、双方暂时撤退后,战场上“退潮般的露出一具具尸体和痉挛的伤兵,像是没赶上退潮的小鱼扭曲挣扎”……

写夜战,呐喊与吼声“像喷涌而出的岩浆沉重的滚下山坡”……

写日军被爆炸的气浪推倒,“一圈刺刀像丛白剑菊般炸开”……

除却描写,作者也抒情,也感慨,由一个后来者的角度,用一种穿梭时空的眼光,联系过去与未来,寄情怀于笔端,既有历史沧桑的变幻感,又有着对往昔追忆时的那份惆怅,激扬,哀愤并存的复杂情怀。山河之壮丽,抗战之悲壮,战斗之惨烈,胜利之鼓舞人心,牺牲之哀悼悲愤,失利之痛悔彻心,情文交融,渗透于字里行间。

印象最深是关于麒麟峰之战,战况之激烈惨绝已经在作者笔下写得淋漓尽致,而作者尤不满足于此,而是在临收尾时,加入曾经报道过日军老兵几十年后重访麒麟山阵地祭奠的其人其事,最后淡淡一笔:“中国军人死了多少?没有人来祭奠过。年轻的翻译也许是感情上无法接受,他没有允许点火焚烧纸钱……”

看这类的书,一怕文字干涩,通篇的只有流水记叙,哪怕是时间地点人物再精确再详实,让一个只是出于闲暇兴趣而非刻意探索的人读下去,仿佛啃着一片隔夜的干馒头,硬而零碎,入口不适,难以一气呵成的阅读下去。还怕作者大段大段的抒情,通篇充斥着作者个人倾向极度强烈鲜明的个人印记,这也像是馒头片,煎的烤的,火大油多,外表焦黑,内里生涩依旧。

除却文与情两个方面,这本书在内容的选择上,既有引自文献的详实准确的历史资料,又有大量亲历过当年战争的老人的述说;既有当年战斗情形极为传神的描述,又有今昔变迁,沧海桑田的怅然若失;有点有面,有大有小,经纬交织。

作者在写历史的时候不忘写人,写人的同人,又着眼给出细节。

历史就是人生,写史就是写人,每次战半,时间地点过程人物结果,或工笔细描,或言简意赅,但都有人物被勾勒而出,上至司令长官,军长师长,下至连长班长,普通一兵,有的简述生平,有的臧否评议,栩栩如生的人物让抽象的战役历史变得丰满真实,历史变得生动,是因为她有了灵魂。

还有细节,作者是善于挖掘并利用细节的:

战火纷飞时,被吓得钻到战士腿空里的野兔子;几十年后旧战场上仍然会被山火引出雷响的残余弹药……

写人时,兰封会战际薛岳的暴怒如雷;陈诚的婆婆嘴“一点一点再一点,其次其次再其次”;宋希濂“清颜修雅,翩然如顾影少年”;钱大均于武汉空战之际安坐室内,用篆笔临金刚经,头顶上就是长空碧血,生死搏杀。

历史中的细节,无异画龙点睛时的那一笔。

蛛丝马迹——犯罪现场专家讲述的故事

首先上张书的封面

设计成双封面,揭开书壳后的又一层封面

然后是书的里面,手感非常好的页面。翻译不错,目前没有发现错别字,纸张滑滑的(非再生纸),印刷很清晰。我是觉得光是这手感和印刷就值回一半的书钱了(啊喂,你这是啥意思??)

然后来说说这本书。
对犯罪调查相关感兴趣,并且经常通过CSI来了解犯罪调查相关的话,那么这本书就不该错过了。
作者在绪言里说“从事凶杀案件调查的侦探都说‘犯罪现场调查并不是CSI里演的那样’,不过他们都没有告诉说应该是怎样的”,然后,你需要带着疑问去看这本书,真实的调查应该是怎么样的?在处理现场时取证人员到底回怎么做?……这些都能在书里找到答案。

书是按照现场和证据的所属类比来分章的。
比如
第一章是“犯罪现场的处理”,然后由专业的调查员来告诉读者怎样“前往现场”,怎样“保护现场”,怎样“开展工作”。
第二章是“对犯罪现场的解释:室内现场”,继续由专业人士来解答,但是要指出的是,后面出现的所有专业人士,都不对一个固定的现场进行解说,而是各自讲诉自己在办案生涯中遇到的印象深刻的犯罪现场,一个人说一小点。

有点像工具书,如果你仅仅想了解“尸体上的证据”,那么你只需要看一章就够了,因为里面有足够的来自犯罪现场一线的真实情况。

有得必有失。 这样的安排虽然使得本书的资料丰富,却也导致了本书虽然每个章节都能被一个中心归纳起来,却在具体的案件上显得散乱——很像一群专家在一起回忆各自侦办过的案件细节,缺乏一致性;相比较那些一本书只是说几个案件的书,故事性并不强,阅读时间长了会觉得有些疲惫,没有一般故事性强的书读起来的那种欲罢不能。

最后是关于书本身。

作者:【美】康妮·弗莱彻

出版: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
页数:383页
定价35:00(我网购是26.30)

所属系列:新知文库(第16本,新知这套系列我买了三本,分别是《证据——历史上最具争议的法医学案例》,《说谎——揭穿商业、政治与婚姻中的骗局》以及《蛛丝马迹——犯罪现场专讲讲述的故事》,看完了再来说说另外两本。)

轻松的入门级——《自从有了哲学家》

00  看见大家都几乎是写小说,我来写篇别人“中和”一下好了XD。文笔懒,多包涵。

  很多人似乎都觉得哲学,或哲学家这种东四——烦,深不可测,即使懂得老子与孔子,似乎也是前者不知所云后者烦。事实上对于很多天天只考虑肚子问题的人来说,有如此感受实属自然,因为哲学这种东西虽然生活中无处不在,你单独挖它出来,对于许多没有多加思索的普通人来讲,大多数都显得陌生。哲学已经如此,哲学家更是群疯子。本书有言,本来远古之时大家都是快乐地吃喝玩乐,偏偏有这么一群人太过寂寞,然后就开始胡思乱想,唯恐天下不乱,于是世界就有了今天的样子。好吧,先不谈哲学,咱们谈疯子,先从认识下这群“千古罪人”开始吧。

  本书主要的内容,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去看看这影响了世界38位哲学家,大抵是怎么样子,他们的生平,思想,以及对这个世界的影响。如果从专业角度来讲,这可能四大名著的厚度都讲不完,幸好这只是粗粗地略言介绍,也是,既然已经打了“普通人”角度的名号,又怎么会是部天书呢?

  本书所强调的“普通人角度”,并不仅在于它的简略,还在于它略带幽默诙谐的语言。除了一些特有的专业名词,基本不会有乱七八糟的生词,而且还用了身边一些浅显易懂的例子进行类比,对于原理论有没有偏差并不太清楚(我也不是专的),但至少,容易理解。对于哲学家的生平介绍们,颇为生趣,可以看见大多数哲学家们,生前都不受异性欢迎,当然他们大多是男人。或者从这也可以看出,哲学家们还真是太寂寞了。

  需要一提的是,在大多数人眼中,“哲学家”和“科学家”是分开的,他们属于不同的领域,一个搞思想,一个搞原理。事实上不然,至少他们都是疯子。其实很多科学家,他们的研究思想已经达到了哲学的范畴了(这句话不知道有没有说错),而很多哲学家的理论对科学家们的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钱学森不是天天提马克思么。所以在本书中,也有一部分“哲学家”是“科学家”,其中就有颇为出名的量子论奠基人,马克斯·普朗克。从这个角度来讲,这本书也大大开阔不少人的眼界了。

  本书的作者是德国人药尔格齐劳克,所介绍的哲学家中欧洲人难免占了大多数,中国的只有老子和孔子而已。他对此两人的介绍,对于我们来讲可能略失精确,然而一来这只是简介,二来这是欧洲人,就不怪人家了。另外看看别人是怎么看咱们的,也颇有趣。

以痛为壤——《时间中的孩子》伊恩·麦可尤恩

  时间如网如织,无论是痛苦的丝茧还是欢乐的锦缎,拖曳着每个人前行。
  这本书的剧情什么的,在我看来并不清晰,一对丢了孩子的父母离婚了又怀孕和好了,一个受同性(喂!)上司性骚扰的公务员辞职回家自杀了。看吧,我就是一个如此爱好噱头的俗人。但是千万别因为我对噱头的执著而放弃这本书。这本书对心理的细致描写逼迫我无法在思维混乱时阅读,这对你决定是否阅读才具有参考意义。
这本书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之一是潮湿,这牵扯到一个情节,玄妙冰冷又温情,当丢失孩子的父亲看到多年前他的父母如何决定生下他。或者这根本不是他的父母?哦,我又弄不清故事里人物的关系了。说这个情节玄妙是因为这种置身事外冥想盆似的的旁观让当年着迷于哈利波特的我感到一种奇妙的认同感,剧情的这段发展还使得丢失女儿的父亲从迷茫中走出,或者踏入另一条迷茫的河流;冰冷又温情,这段情节发生在一个雨天,父母甚至决定放弃这个生命,但是母亲隔着玻璃看到了一张孩子的脸,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每个人生活在痛苦和纠结里,但是随着时间的流淌,没有什么不能忍受。伤痕被琐碎磨平,痛苦被日常溶解,甚至有一天你再回首发现,再也找不到当时伤痛的情绪。
当然这本书里,这对丢失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忘记,他们三岁的天使消失在令人晕眩的灰扑扑人流中。他们无法忍受因为彼此的存在而带来的痛苦,他们分开了。省略BG情节若干,他们有了一个新的孩子,无论是否公平,这个孩子修复了他们的关系,当然曾经的伤痛依然存在,只是伤痛之上开出了崭新的花朵。突然想起了那些文物修复工作者,他们用覆盖较晚的历史来还原更早的历史,总有一段被湮没,而在n年之后,这段修补也成为历史,或被保留或被消除。正如生命,每段经历上都出现续集,最终结局是悲是喜难以断定。
最后再评价下文笔,当然我看到的是翻译的文笔,但是在文章中透露出的情绪仍然感染了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场景的描写,让人沉迷,树叶、雨、空气构画出一幅温柔冷冽的安静来。此外,作者对情绪的刻画准确具体,可代入感强。

看看苏州的美食–陆文夫《美食家》

以前曾听人调侃说,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但他们将这聪明都花在了吃上。这话一听就知道这人不了解中国文化,但好在他还能欣赏中国的吃。
我怀疑世上再没有任何民族能象我们一样将味觉的微妙发挥的如此淋漓尽致。你知道吃面除了“硬面,烂面,宽汤,紧汤,拌面;重青(多放蒜叶),免青(不要放蒜叶),重油(多放点油),清淡点(少放油),重面轻浇(面多些,浇头少点),重浇轻面(浇头多,面少点),过桥——浇头不能盖在面碗上,要放在另外的一只盘子里,吃的时候用筷子搛过来”这些方法还要讲究什么吗?而且很多时候,某种吃的东西已经和我们的记忆混杂在一起。回想起来,小时候过年自家做的炒米糖,初恋时和恋人一起去吃的牛肉面,妈妈最拿手的米粉蒸肉。。。就算再在其他地方吃到同样的东西,也不会有回忆中的味道了。
中国的“吃”可谓是博大精深,“博”我们平常可能就会有体会,就算最普通的餐馆,菜单上洋洋洒洒也有上百道菜,而且不同地方的餐馆做同一道菜也是各有特色,比如说广式粥里最普通的皮蛋瘦肉粥,在广州,在潮汕,在湛江这同一省的不同城市里做的都是各有风味。但“精”字估计大多数人是无缘体会了,但看看这本书我们或许能窥视一二。
文中的那位朱先生,唯一爱好就是吃。在他日子好过的时候,一天是这样度过的。每天赶早起床去吃朱鸿兴的头汤面,“吃罢以后再坐上阿二的黄包车,到阊门石路去蹲茶楼。”“水是天落水,茶叶是直接从洞庭东山买来的;煮水用瓦罐,燃料用松枝,茶要泡在宜兴出产的紫砂壶里。”在茶楼里与吃友们“先坐在茶楼上回味昨天的美食,评论得失,第一阶段是个漫谈会。会议一结束便要转入正题,为了慎重起见,还不得不抽出一段时间来讨论今日向何方?是到新聚丰、义昌福,还是到松鹤楼。如果这些地方都吃腻了,他们也结伴远行,每人雇上一辆黄包车,或者是四人合乘一辆马车,浩浩荡荡,马蹄声碎,到木渎的石家饭店去吃鲃肺汤,枫桥镇上吃大面,或者是到常熟去吃叫花子鸡……”吃完中饭就进澡堂,不过不是为了洗澡,主要目的是消化,为下一顿做好准备(突然想起清朝贵族们吃满汉全席,连吃三天,吃撑了就用东西催吐后继续吃,与此文主人公相比那吃法实在是太不健康了)。晚饭要喝酒,而中午通常最多喝点花雕,决不能喝白酒,因为“喝了白酒之后嘴辣舌麻,味觉迟钝,就品不出那滋味之中千分之几的差别”,而就酒小菜则是苏州的各种风味小吃。
当然人总不可能一直那么好过的,后来这位美食家也沦落到半夜偷偷拉南瓜吃的地步。不过他就算肚子饿的打鼓对着南瓜还能发表一番美食言论。“用南瓜照样可以做出上等的美味。你们的店里过去有一只名菜,名叫西瓜盅,又名西瓜鸡。那是选用四斤左右的西瓜一只,切盖,雕去内瓤,留肉约半寸许,皮外饰以花纹,备用。再以嫩鸡一只,在气锅中蒸透,放进西瓜中,合盖,再入蒸笼回蒸片刻,即可取食。食时以鲜荷叶一张衬在瓜底,碧绿清凉,增加兴味。”“其实那西瓜盅也是假的,鸡里并没有多少瓜味。瓜甜鸡咸,二者不配,取其清凉之色而已。我们可以创造出一只南瓜盅,把上等的八宝饭放在南瓜里回蒸,那南瓜清香糯甜,和八宝饭浑然一体,何况那南瓜比西瓜更有田园风味!……”
除了关于美食的描写,小说的语言,情节也颇有趣味。书中的“我”原本是朱先生家里仆人的孩子,每日工作就是到各地跑腿买小吃(还记得上文提到过晚饭的下酒菜么?),对他的“好吃”极其鄙视。后来革命了,居然成了苏州名饭店的经理。一开始他仍抱有原来的想法,讲究吃喝没出息,于是改革,让普通大众也能吃上饭店的菜。可后来发现,普通大众有条件了也讲究吃喝,从一开始的不理解,朱先生发表南瓜讲话后他心里暗暗把原本打算给的1/2车南瓜减为1/3,最后连自己都觉得好吃的确挺不错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