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苏州的美食–陆文夫《美食家》
以前曾听人调侃说,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但他们将这聪明都花在了吃上。这话一听就知道这人不了解中国文化,但好在他还能欣赏中国的吃。
我怀疑世上再没有任何民族能象我们一样将味觉的微妙发挥的如此淋漓尽致。你知道吃面除了“硬面,烂面,宽汤,紧汤,拌面;重青(多放蒜叶),免青(不要放蒜叶),重油(多放点油),清淡点(少放油),重面轻浇(面多些,浇头少点),重浇轻面(浇头多,面少点),过桥——浇头不能盖在面碗上,要放在另外的一只盘子里,吃的时候用筷子搛过来”这些方法还要讲究什么吗?而且很多时候,某种吃的东西已经和我们的记忆混杂在一起。回想起来,小时候过年自家做的炒米糖,初恋时和恋人一起去吃的牛肉面,妈妈最拿手的米粉蒸肉。。。就算再在其他地方吃到同样的东西,也不会有回忆中的味道了。
中国的“吃”可谓是博大精深,“博”我们平常可能就会有体会,就算最普通的餐馆,菜单上洋洋洒洒也有上百道菜,而且不同地方的餐馆做同一道菜也是各有特色,比如说广式粥里最普通的皮蛋瘦肉粥,在广州,在潮汕,在湛江这同一省的不同城市里做的都是各有风味。但“精”字估计大多数人是无缘体会了,但看看这本书我们或许能窥视一二。
文中的那位朱先生,唯一爱好就是吃。在他日子好过的时候,一天是这样度过的。每天赶早起床去吃朱鸿兴的头汤面,“吃罢以后再坐上阿二的黄包车,到阊门石路去蹲茶楼。”“水是天落水,茶叶是直接从洞庭东山买来的;煮水用瓦罐,燃料用松枝,茶要泡在宜兴出产的紫砂壶里。”在茶楼里与吃友们“先坐在茶楼上回味昨天的美食,评论得失,第一阶段是个漫谈会。会议一结束便要转入正题,为了慎重起见,还不得不抽出一段时间来讨论今日向何方?是到新聚丰、义昌福,还是到松鹤楼。如果这些地方都吃腻了,他们也结伴远行,每人雇上一辆黄包车,或者是四人合乘一辆马车,浩浩荡荡,马蹄声碎,到木渎的石家饭店去吃鲃肺汤,枫桥镇上吃大面,或者是到常熟去吃叫花子鸡……”吃完中饭就进澡堂,不过不是为了洗澡,主要目的是消化,为下一顿做好准备(突然想起清朝贵族们吃满汉全席,连吃三天,吃撑了就用东西催吐后继续吃,与此文主人公相比那吃法实在是太不健康了)。晚饭要喝酒,而中午通常最多喝点花雕,决不能喝白酒,因为“喝了白酒之后嘴辣舌麻,味觉迟钝,就品不出那滋味之中千分之几的差别”,而就酒小菜则是苏州的各种风味小吃。
当然人总不可能一直那么好过的,后来这位美食家也沦落到半夜偷偷拉南瓜吃的地步。不过他就算肚子饿的打鼓对着南瓜还能发表一番美食言论。“用南瓜照样可以做出上等的美味。你们的店里过去有一只名菜,名叫西瓜盅,又名西瓜鸡。那是选用四斤左右的西瓜一只,切盖,雕去内瓤,留肉约半寸许,皮外饰以花纹,备用。再以嫩鸡一只,在气锅中蒸透,放进西瓜中,合盖,再入蒸笼回蒸片刻,即可取食。食时以鲜荷叶一张衬在瓜底,碧绿清凉,增加兴味。”“其实那西瓜盅也是假的,鸡里并没有多少瓜味。瓜甜鸡咸,二者不配,取其清凉之色而已。我们可以创造出一只南瓜盅,把上等的八宝饭放在南瓜里回蒸,那南瓜清香糯甜,和八宝饭浑然一体,何况那南瓜比西瓜更有田园风味!……”
除了关于美食的描写,小说的语言,情节也颇有趣味。书中的“我”原本是朱先生家里仆人的孩子,每日工作就是到各地跑腿买小吃(还记得上文提到过晚饭的下酒菜么?),对他的“好吃”极其鄙视。后来革命了,居然成了苏州名饭店的经理。一开始他仍抱有原来的想法,讲究吃喝没出息,于是改革,让普通大众也能吃上饭店的菜。可后来发现,普通大众有条件了也讲究吃喝,从一开始的不理解,朱先生发表南瓜讲话后他心里暗暗把原本打算给的1/2车南瓜减为1/3,最后连自己都觉得好吃的确挺不错的XD.


这书好,我就喜欢吃,爬去看看有卖的没,我是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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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三更看这书评 让我肚子颇饿T_T
一直以粤菜为傲,尤其是广式粥XD 事实上仅仅在广东之内,广式粥都分好几种呢。广州一带的粥米细柔,西南一带的粥粒就大点粗糙点了XD所以这边的人总抱怨吃广州粥吃不饱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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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盅虽好,但是对于俺一个四川人来说真是太甜腻了~
恩~想起电视上见过的宫廷八珍蛋(好像是这名字吧)
把鸡蛋敲一个小孔,把里面倒空,挑出蛋黄,将蛋清混合鲍鱼香菇火腿和其他一些食材的碎丁,在轻轻灌进蛋壳里,将小孔用锡箔纸封上,放入蒸笼蒸熟。。。。。。。。。
俺那个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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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看的我垂涎三尺,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吃货!
从咸到填,从味重到轻淡,我通通都不会放过.小时候有同学志向做美食家,我鄙视他一直到毕业(咳,年轻不懂事),现在我都觉得要能做个美食家生活该多么幸福...
以前在书店看过这本书,要再去找来看看,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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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很适合作美食指南,以前看了后十分的想当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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